第204章 蜀道难行,两任皇帝逃亡选择

屈尊归来 周公成子 4527 字 1个月前

驿站依其繁忙程度和重要性,分为不同的等级。陆驿分为七等,最高等的驿站配备多达 75 匹驿马,宛如一支强大的骑兵部队,随时准备奔腾而出;最低等的驿站也有 7 匹马,如同坚守岗位的哨兵,虽力量微薄,却也不可或缺。水驿则分三等,最高等拥有船四艘,仿佛是水上的舰队,威风凛凛;最低等有船两艘,在江河湖海中漂泊前行。而水陆相兼的驿站,大都位于关津渡口,这类驿站除了要准备马匹之外,还须兼备船只,如同两栖作战的勇士,能够应对不同的交通需求。

驿站的经费来源,主要由朝廷从户税内抽出一部分进行拨给,犹如为驿站的运转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血液。此外,还有驿田,专门用以栽种苜蓿,作为驿马的饲料,这一片片绿色的苜蓿田,便是驿马的后勤保障基地。《通典·食货二》记载:“诸驿封田皆随近给,每马一匹给地四十亩。若驿侧有牧田之处,匹各减五亩。其传送马,每匹给田二十亩。”这些土地,便是驿站得以维持运转的物质基础,为帝国的信息传递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唐代的驿站与历代相比,其最大的特点便是规模宏大,宛如一座座小型的城堡。驿站内设有驿楼、驿厩、驿厅、驿库等建筑,功能齐全。驿厅一般有好几个,如同宫殿中的殿堂,分别用于不同的用途;驿库也有许多,里面储存着鱼肉酒食,仿佛是一座丰富的宝库,为过往的使者和官员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驿舍内通常有池沼,有林木,宛如一处处宁静的园林,让奔波劳累的旅人能够在此稍作休憩,享受片刻的宁静与舒适。这种舒适而又丰盛的供备,是唐王朝政治统一、国力强盛的鲜明体现,仿佛是帝国辉煌的外在象征,向世人展示着其强大的实力和威严。然而,自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陷入了长期的动荡与衰落之中,由于国家政治不稳定,财政经费不足,驿站的建设和维护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大有不如前期的趋势,仿佛是一位曾经辉煌的巨人,在岁月的侵蚀下逐渐变得步履蹒跚。但即便如此,与宋以后驿舍的狭小简陋相比,唐代的驿站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势,实不可同日而语,犹如一颗曾经闪耀的星辰,即使光芒渐弱,也依然能够在历史的夜空中留下独特的痕迹。

在唐代,掌管驿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尚书省兵部的驾部郎中,他们如同驿站系统的指挥官,掌控着全局。地方州府则由六曹中的士曹进行管理,在县一级则由县令兼督,而具体负责驿站日常运营的则是驿长。每驿皆置驿长一人,唐初,驿长通常由富户担任,这是因为驿马若有伤亡,需要进行赔偿,而只有富户才有足够的财力承担这一责任,仿佛是为驿站挑选了一位财力雄厚的管家。《唐律疏议》卷十五规定:“驿马、驴,一给以后死,即驿长陪填。”这些富户,往往会连家口一起住在驿中,全身心地投入到驿站的管理之中。大致在唐代宗以后,驿的负责人改为官府委派的驿吏,这一转变如同驿站管理体制的一次换岗,使得驿站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除驿长或驿吏外,驿中还有负责具体事务的驿丁,一般是每三匹马配一个驿丁,一艘船配三个驿丁,他们如同驿站的手脚,承担着繁重而琐碎的工作。驿丁一般都由平民轮番担任,虽然有报酬,但是非常微薄,他们在驿站中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为帝国的信息传递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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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各级常规管理人员,唐中央还派御史分巡各地,考察驿政,他们如同皇帝的眼睛,时刻关注着驿站的运行情况,确保驿站能够高效、公正地运转。唐后期还设有馆驿使,专主馆驿之事,进一步加强了对驿站的管理和监督,使得驿站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

由于驿站设置的好坏是考察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有些州郡官为求官政声誉,讨好上司长官,不惜花费重金,把驿站装饰得美轮美奂,供以山珍海味,仿佛是在打造一座奢华的宫殿,以显示自己的治理能力和对上级的忠诚。比如玄宗时,吉温被命入京任御史中丞,安禄山传令沿途驿站殷勤接送,并以白绸为帐,其奢华程度令人咋舌;宣宗时,华州刺史华温琪甚至倒贴腰包,把驿站弄得富丽堂皇,用具应有尽有,往来官员在此享受着无微不至的服务,自然个个交口称赞,这也是唐代驿站规模大的一个原因。而在一些僻远地区,地方长官为了使交通更加便利,发动民夫修筑道路,甚至设置新的驿站,这却属于善政之举,为当地的发展和国家的交通网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宛如在荒芜的土地上播下了希望的种子,为帝国的繁荣增添了一抹亮色。

唐初,只有使者才能乘驿(即骑驿马),而且要得到敕命的允许,乘驿需给传符,凭传符方能使用驿站的马匹,传符一般为铜制,这一制度如同一道严格的门禁,确保驿站的使用规范有序。后来规定稍有放松,除使者外,许多高级官员也能乘驿赴任,随着乘驿人员的增加,铜制传符逐渐难以满足需求,于是改为纸券,京城由门下省发放,在外是留守和诸军、州发放。驿券分往还券和单程券,除门下省以外,留守和诸军、州只能发单程券。用往还券的人,到了目的地要将驿券上交,等事情办完后再领回来,回京后交给门下省。如果不按期交回,要依律论罪,这一制度犹如一条无形的绳索,约束着乘驿人员的行为,确保驿站资源的合理使用。唐后期,又出现了一种叫“转牒”的驿券,其实就是各地节度使批的条子,本属非法,但唐朝廷也无法禁止。一些人拿着这种条子,去驿站白吃白喝,肆意挥霍,很多驿站都不堪其扰,成了一大毒瘤,侵蚀着驿站制度的健康肌体。

驿券上会写明要经过哪些驿,要走多少天,乘驿时必须遵照此规定行动,如不依此规定而行,或者有所耽误,都要受到处罚,这一规定如同驿站运行的法则,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般的公事,耽误一天,笞三十;但要是驿使耽搁,处罚则要重得多,延误一天就要杖八十,两天则罪加一等,处罚之严厉,犹如高悬在驿使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着他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至于一日走多少路,则因时因事以及陆路水路而不同,《唐六典》卷三规定:“凡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溯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四十五里;空舟溯河四十里,江五十里,余水六十里;沿流之舟则轻重同制,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余水七十里。”这只是一般的规定,要是敕书赦书这类紧急公务,按规定则要日行五百里,仿佛是在与时间赛跑,以最快的速度将政令传达至四方。

此外,唐代法律对乘驿的规定还有许多,如不许出使途中绕道回家或探亲访友,不许私自多带行李货物,不许乘驿者无故淹留于驿舍。若因事淹留,三日以上,会被另行安置。若还携带有家眷,家眷就只能自己去找旅店住了,这些规定如同一张严密的大网,将乘驿者的行为规范在一定的范围内,确保驿站的正常运转和信息传递的高效性。

官员所乘驿马,根据其官阶高低,各有不同,《新唐书·百官一》记载:“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但这不过是条文上的规定而已。实际上,有不少官员乘驿时往往超过规定的驿马数字,一些高官权要及其家属倚仗权势,甚至不出示驿券,需索更是无度,往往弄得驿官焦头烂额,有时驿马用光了还得向民间搜取私马以供应他们的需求,这一现象如同驿站制度中的一道伤疤,揭示了唐代后期政治的腐败和社会的矛盾,也反映了权力对制度的侵蚀和破坏。

驿的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传递各种公文的使者提供食宿以及交通工具,以保证政令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传达,它仿佛是帝国的神经末梢,将中央的指令迅速传递到每一个角落。因为有此物质上的便利,随着国家的强盛,驿的使用范围便有所放宽,一些高官也能乘驿,如节度使、观察使、刺史之类。他们赴任或回朝时,不仅本人可在驿中食宿,而且可带家属,这本是对高级官员的一种恩宠,但此例一开,便如决堤之水,一发不可收拾。县令这类的官员虽不可以乘驿,却也能在驿站住宿,甚至连贬官、流人也能在这小小的驿站找到容身之所,这就是为何杖杀、赐死等事件往往发生在驿中的原因,驿站仿佛成了命运的交汇点,见证了无数人的悲欢离合与生死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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