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溶活到现在,没得到几个人的尊重。
小时候活得像狗一样,乞食乞不来。
长大了成了一把锋利却不被容许有自己的思想的刀,成了阴沟里的老鼠,风花雪月旁的过客。
现在,有钱了,还是没被看得起过,被戳着脊梁骨过活,他们都看不起他,他二十几年的摸爬滚打才换来了活下去的可能,在光鲜亮丽的豪门人士看来,他的人生轨迹,是泥泞不堪的污迹。
苏姨有时候看着他,恍惚间,都觉得他眉眼间暗藏死志。
朝晕听得发愣,咬紧了唇瓣,心里闷闷的。
外面又吵起来,苏姨瞥了一眼门,恼道:“我就不喜欢他们!斯重去世了之后,个个闹着散伙,看不惯斯溶,现在好起来了,就赶着上来了!我呸!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斯溶又何尝不知道他们做的只是表面功夫了。
他只是想把他们聚起来,看着他们在一起,他就会觉得斯重还没有死。
斯重是他人生的领路人,为他开出来了一条血路,教了他是非对错,是他躲避浓霜骤雨的庇佑所。
过往的二十余年,他活下去的最大动力,大概就是想要获得斯重的认可,他想要爬得高一些,却不是想要让谁仰视他,只是为了有能力和那些看不起斯重、看不起他的人平视。
苏姨拿出手机,看了眼日历,又发了呆:“这两天,就是斯重的忌日了。”
朝晕呼吸一停,眼睫微颤。
苏姨握着她的手,笑了下,一半是哀愁,一半是无奈:“否则,他没事在这个节骨眼上干什么请这一群狗东西吃饭?”
“这两天,最不好过了。”
“斯溶总是会喝得烂醉如泥,把自己关在给斯重腾出来的屋子里,怎么也不出来,也没人敢进去。”
朝晕这才想起来,一楼的杂物间旁边,有一间从来没有被打开过的房间,当初刀疤和虎霸给她介绍的时候,也含糊着跳了过去。
现在想来,可能就是斯溶专门给斯重留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