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所,这不合规矩...”

听到黄岩的命令,小李明显不太想执行。

他是警察,不是什么黑社会大佬的马仔!

警察做事是要讲规矩的,不能凭借自己的心情肆意妄为,这是小李在警察学校的时候,老师们三令五申的事情。

作为执法者,同样是掌握一定公权力的人,做任何事都不能仅凭自己的好恶!

小李刚刚才从警察学校毕业没多久,暂时还没有社会这个大染缸,给侵蚀。

“规矩?你和我讲规矩!我说的话就是......”

黄岩是真的快要气炸了,差点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出来,幸好及时反应了过来,将后半句给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你和我讲规矩?那好,我问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条,怎么规定的?”

黄岩同样是从警察学校毕业的,同样是通过了司法考试的!

虽然背不完刑法中的所有条款,但是经常需要用到的一些条款,黄岩是记的非常清楚的,甚至在哪一条哪一款,都非常的清楚。

小李才刚刚从警校毕业,成绩也非常的优异,同样是知道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属于寻衅滋事!”

“派出所属不属于公共场所?”

“属于!”

会使用法律武器的,不止只有律师,作为执法者,在近年来上面不断要求下,基层的民警也必须要知法、懂法、会用法!

黄岩知道苏胜是一个律师,但是他同样有办法整治苏胜,并且让苏胜找不出任何法律上的漏洞。

同样的,黄岩这样做,也是为了告诉刘洪生几人,自己不是没有手段整治他们,不过是卖王院长一个面子而已。

寻衅滋事罪,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实属于一个万能且无解的BUG罪名。

“苏律师,你作为一个律师,你应该知道,寻衅滋事罪,到底是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的吧?”

黄岩倒不是真的要把苏胜怎么样,主要还是为了出一口气,让苏胜当一下出气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