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院出来之后,苏胜并没有闲下来。

而是让方晴马不停蹄的带着自己,前往了当初抓赖有才和徐美丽的派出所。

到派出所之后,苏胜出示了自己的律师证等证明之后,提出了想要调取当初所有卷宗的要求。

并没有什么装逼打脸不让苏胜调取的情况出现。

苏胜刚刚在立案的时候,同时也申请了调查令,这是赖有才的合法权利,有苏胜这个懂法的律师代办,没人敢拒绝这个合理的请求。

赖有才的案子发生在八年前,那个时候的档案管理和电脑办公,已经相当的完善了,所以关于当时的情况,记载的也非常的详细,现场的图片也不少,有些图片甚至都达不到描述的标准!

这毕竟是涉及到犯罪,可不会因为图片有多么的不雅,就不予以收录,或者是打上什么马赛克。

关于当时的笔录和案情记录,苏胜并没有太多的关注,他主要是关注的这些当时拍摄的图片,以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的录像!

这些原始资料是不能带出去的,所以派出所为苏胜提供了一个专门的房间。

和一个不怎么熟的男人,在一个几乎是密闭的小房间里面,看这些有伤风化的图片和视频,方晴一个小姑娘,就算是再怎么专业,也是有些受不了的。

所以在坚持了没多久之后,方晴就红着脸,随便找了个借口出去了。

苏胜倒是没怎么在意方晴的反应。

方晴虽然长的不赖,但是苏胜也不是什么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人,他的注意力全在那些证据上面!

通过对照片和视频的分析,赖有才和徐美丽两人,发生过关系是肯定的,不管是凌乱的现场,以及现场的计生用品,都能够证明这一点。

加上徐美丽的口供,这一点是无论如何都赖不掉的。

至于双方到底存不存在不当的交易。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其中肯定是存在着金钱交易的。

但是从视频里面的记录,以及徐美丽的口供和手机上,都不能明确的证明这一点。

虽然从徐美丽的衣物里面,确实找到了800多块的现金,但是钱上面又没有写名字,根本就证明不了到底是不是赖有才给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