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白宇的探视结束了。
在白宇被重新带走之后,苏胜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找到了负责看守工作的相关领导。
起初并没有人愿意见苏胜,毕竟苏胜虽然是一个律师,但是也不是想见谁就能够见到谁的。
但是当苏胜提出,自己要求对白宇进行伤情鉴定的时候,看守所的一个姓周的副所长,反而主动的将苏胜请到了办公室去,并且只请了苏胜一个人。
显然,在这件事情上,还有什么内情。
半个小时之后,苏胜带着白洁几人,离开了看守所。
随后返回来法院。
苏胜向法院提交了,调取白宇审讯记录以及审讯监控的申请,作为二审时庭审的证据之一。
根据看守所周副所长所说,白宇在被送到看守所的时候,身上就是有伤的,并且当时的伤看上去还要严重一些,看守所这边非但没有欺负白宇,反而还给白宇治了伤。
这个周副所长说的话,到底有多少的可信度,苏胜并不知道。
但是对方既然敢这么说,那么白宇被送过来的时候,身上肯定是有伤的!
而根据白洁和刘芳菲两人的描述,白宇在杀害胡建飞的时候,自身并没有受什么伤,那么这个伤,只可能是在警局的时候受的了。
但是想要以此证明警方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显然是不够的。
警局内部的监控,苏胜自己肯定是无法调取的,至于相关警员的证词,就更不要想了。
而仅剩的一张回溯卡,苏胜并不想用到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所以只能向法院申请,调取当时的审讯监控。
能不能成功的调取到,苏胜其实是并不抱多少希望的。
毕竟这个案子中,白宇属于是弱势群体,而胡凯歌一方,不管是在法院、检方还是警方那边,显然都是认识一些人的。
法院完全可以以已经过了举证期,而拒绝向警方调取视频监控。
警方也可拒绝提交审讯监控,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搪塞过去,最后再随便找个‘临时工’出来挨处分就行了。
这种事虽然并不常见,但是并不代表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