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端起装满酒液的黑色陶碗,微笑着对刘一说道,“我们夜莺佣兵团建立至今,也有几年了,没有想到今天居然还能请到刘公子这样的贵客。

非常幸运。

可惜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实在惭愧得很。”

刘一轻吟道,“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人之相交,贵在于心,太过执着于俗礼,反而落了下乘。

夜团长这样的奇女子,又何必在意这些俗物?”

她轻轻笑道,“公子丰神如玉,就像是天人一般,让人见了就不由得生出亲近之意。

而且谈吐清雅,善解人意,实在是异数。

世间的天骄妖孽不少,但优秀如公子者,小妇人却从未见过。

就如公子所言,这一杯浊酒,也是我们一片拳拳的仰慕之心。”

说完把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很有些豪爽的样子。

她的声音说不上娇媚,但充满了熟妇的磁性,配上她的模样身材,又是别样的风情。

刘一也笑着说道,“有很多英雄豪杰,也起于微末中。暂时居于贫困中,实在不用太放在心中了。

将来未始没有风云济会的一天?

何况夜团长巾帼不让须眉,把佣兵团打理得井井有条,手下的兄弟们也活得有模有样。也算是很了不起了。”

“我们说是一个佣兵团,不如说是一群苦哈哈,在抱团取暖。在这个世界上,为我们自己,争取一个生存的机会而已。”

“世上的人,形形色色,每个人都能活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风采,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夜莺轻轻一笑,“没想公子这样的人物,居然也能这样的平易近人,居然也会站在我们下等人的角度,云淡风清的笑看人生。

难怪我的王猛兄弟,拼命的想结识公子这样的人物。”

“我在团长的眼中,不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钟鸣鼎食人家,生与俱来的富贵逼人之气……”

刘一笑着说道,“团长这次就看走眼了。

我们生活的那个世界,只有一个智慧种族,都是以血脉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有着共同的祖先。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上等人与下等人这样乱七八糟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