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历朝的老四到底有多强26

“可让他们治理天下,就立马呈现出乱七八糟了现象了。”

“他们看似是一代代相传,却又一代代暗杀,世袭的皇位在继承的过程中,充满了政变和暗杀。”

“蒙古内部争斗不休,祖辈再伟大,打下再多的江山也都会被挥霍殆尽。”

她叹息道:“那些自认为高贵的蒙古统治者,按自己的想法,把国民按高低贵贱分为四个等级。”

“一等人当然是蒙古人,二等人是色目人,即西域、中亚等地区的各民族及部分契丹人。”

“三等让叫汉人,实际上却仅仅指的是原本生活在金国、西夏境内的汉人以及女真、契丹等种族。”她叹息道,“最惨的就是四等人,大多是当年的南宋遗民,甭管你是啥族,都叫你南人。”

“大家可别觉得这个四等人制是后世子孙说笑玩梗的。”

她皱眉道:“《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就曾明确规定,蒙古人谋杀汉人或南人,只需责以杖刑57下,并付给死者家属烧埋银子即可。”

“但是如果事情反过来,是汉人或南人杀了人,不但要立即处死,还要没收主犯的全部家产,从犯家属也得赔偿烧埋银子。”她摇头道,“反正堂而皇之的搞着XX歧视,爱谁谁,反正老子说啥是啥。”

(这里大家有兴趣的话,可查阅《元典章·卷四十二·刑部诸杀》)

“我的天……”徐爱摇头叹道,“那为什么我上学那会,教科书上提都不提啊……”

“因为有争议啊……”罗玉华回答道,“虽然对于元朝搞四等人制度已经是公论了,但在现存的史料中却找不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证据。”

“也就是说那些蒙古贵族只干不说,没有证据,你也只能干瞪眼没辙。”

“唯一能佐证这个说法的,是明末清初时,屠寄写的那本《蒙兀儿史记》,一个几百年后的汉人替蒙古人归纳总结出来的制度说法,那说服力自然不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