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扫黑除恶(6)

县公安局警情指挥中心内,徐勃和刘文学正坐镇指挥“路霸”团伙抓捕行动。

刘文学开口问道:“徐局,李建中抓不抓?”

“先盯着。”

行动一开始,徐勃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和文新丽并无交情,对李建中的印象,还停留在他强占凯胜建材市场一事。

此前,胡凯胜找徐勃反映过此事,因民间商业纠纷遵循“民不告,官不究”原则,徐勃便让胡凯胜去法院起诉。

但胡凯胜始终没有行动。由于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不起诉,警方难以主动追究。

如今,扫黑除恶行动中查明李建中涉黑,徐勃自然不能再坐视不管。

李建中团伙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然公安机关已掌握证据,依照法律规定与职责,必须主动介入调查,严惩犯罪分子。

在法治社会中,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法律秩序的重任,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更是工作重点。

公安局已经调查清楚,李建中团伙不仅通过掌控凯胜建材市场,垄断富水县建材行业,还长期把持着当地出租车和城乡客运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