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人类的本质是____

“卡菈,我说,够了,我不想重复第三遍。”

穿金戴银的黑衣发福女人怒气冲冲,但还是遵循了教父的话,坐在了一旁生着闷气。

“无论强尼的事情是不是他做的,拿了我们的东西,那就都该付出代价——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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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一个星期时间过去了,马昭迪的心里稍微有些放松。

起码罗马人没有真的因为一个丑南瓜就怀疑到他的头上,这是一件好事——不过仔细想想,无论再怎么说,人们都不太可能把一个初来乍到的,进入本地黑帮经营餐厅里打工的倒霉蛋和一个无迹可寻的冷酷变态杀手联系起来。

他既没有动机,也没有能力这么干,更何况,没人能够确定这个杀手是不是法尔科内自己雇佣的。

毕竟他的亲外甥强尼曾经在婚礼前打算过把自己知道的,关于罗马人的一切都告诉陪审团,勒索,行贿,谋杀等等,在那时,所有人都认为法尔科内会迫切地想要让自己的亲外甥永远闭嘴。

可后来,罗马人反而亲自为强尼维蒂的豪华婚礼买了单,而在那天,强尼·维蒂也没有如约去法庭作证,两人看起来其乐融融,完全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矛盾?什么矛盾?

但话又说回来了,曾经威胁过教父的人,真的能从他的手里活下来吗?罗马人的心思,谁又能猜得透呢?

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劝德雷克带着卡米拉夫人搬离了哥谭市,顺便还借了他三万美金。

他真的害怕哪天德雷克的仇家上门寻仇,那个狗登西吸引仇恨的能力实在太强了,你拿把枪上门寻仇倒是没啥,但是住在屋里的马昭迪不太想遭受池鱼之殃。

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急需用钱的地方,对美国人来说最常见的几样巨额贷款,车贷房贷,学费贷和信用卡债务,自己一个都不沾边。

大学不是本地读的,用不着还几十或者十几年学贷;自己也不买高价物品,信用卡没欠过钱;房子是在东区租的,目前感觉还算不错,等德雷克走了自己就接着续租;而车子也已经有了,带魂环的相当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