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陈明哲无奈的看着方临珊,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好了。
眉头深锁,双手插腰,愁得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我四年前给他抽过一次,没啥大问题,就和献血差不多。”小姐姐坐在床沿上,看着在她面前来回转悠的陈明哲,都有点眼晕了。
“谁告诉你的四年前抽过一次骨髓,四年后还能再抽啊。”
他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她那个亲妈,小时候没要她,长大了非得接她去美国就是有目的的。
这么想着,转头看了看她右手背上,淡粉色的疤痕:“你这个疤,是四年前弄的吗?”
“嗯,当时在医院下滞留管儿的地方……”
小姑娘边说,边抬眼看向了陈明哲,多少是有点紧张的,原本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他,但是现在瞒不住了呀。
“其实他妈也没亏待我,出院以后,他爸妈给我租的那房子,光租金,每年都得三万美刀,而且我学费,生活费,出去玩的所有费用,都是他们家给我报销的。”
实际上,算算也不亏,毕竟,不给这么些钱,这个小孩她也得救啊。
好歹还是一个妈的,退一万步,就算没有血缘关系,还能看着一个孩子活活病死啊。
不过,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复发了。
关键带着他找过来的,不是“亲妈”,是“情敌”,这不新鲜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