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了一口气,决定去赴约。
【相悦酒馆】离学校一公里,他起先是疾走,后来逐渐变成小跑。
还有一条街就到目的地时,他遇到了一个变故。
“救命!”
“不要过来!”
传来的女孩声音软绵又带着惊恐,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沈仁德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
街道拐角处有三名男人在拉扯一位女生的衣服,女生背对着他,看不到她的脸。
她的着装打扮很华贵、时尚,是国外流行的小香风套装,耳坠是蓝宝石,她的包包上还镶着碎钻。
她把富有二字写在身上。
沈仁德以为是傅静思,飞奔过去后扬起拳头就往那些人身上砸。
他是练家子,那些个混混哪里是他的对手,不大一会就全部被打趴在地。
他把身上那件老旧棉衣脱下来,披在女孩身上,担忧道:“你没事吧?”
女孩转过身,脸上还挂着泪水,满眼惊惧,但她的声音还是娇脆脆的。
“谢谢,谢谢你。”
沈仁德赶紧把手从女孩身上撤开。
他认错人了,不是傅静思。
他站起身子,不自然问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能自己站起来吗?”
他不打算扶人,他长那么大,除了傅静思耍无赖接触过他的身体外,还没有哪个女生靠近过他的身子。
他也不习惯跟女生接近。
女孩捂住脚踝,额头沁出细细汗水,她的表情看起来很痛苦。
“我的脚崴了,动不了。”
“这……”沈仁德看起来很为难,他走过去踢了踢倒在地上的混混,“过来。”
他看着虽瘦,但身手了得,他们都被打怕了,乖乖听话跟在他身后。
“你,替她把脚扭正。”他随意指了一位胡腮男。
胡腮男苦着脸:“大哥,我也不会啊。”
他比了个手势:“这样,再这样,然后再那样,就好了。”
说得好简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