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事件对西域的影响是巨大的,唐朝需要继续追杀并彻底消灭突厥势力,在追击突厥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与黑衣大食发生了碰撞。
若是没有“安史之乱”,唐朝并应该是有能力继续将黑衣大食以及绿教阻挡在中亚以西的。
但“安史之乱”的出现,使得唐朝西域驻军被大量抽调,实力空虚,西域的统治权就被大食人、波斯人以及开始绿教化的突厥人所攫取。
白衣大食时期,推行的是伊克塔制度,这与同时代欧洲的采邑制度是不同的,可以看作是不完全的分封制度。
哈里发将土地分为受封者,称为“穆克塔”,作为封建领主的穆克塔们,原则上不得居住于封地,而是委托代理人管理受封土地,有权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但并没有土地所有权,仅仅拥有使用权和临时支配权,在受封者死后,土地归还哈里发重新分配。
也就是说,在伊克塔的土地分配制度下,土地是归属国有,封建领主无权转让、买卖和世袭。
这个制度同样也被黑衣大食以及塞尔柱王国继承,但问题就出现了,由于黑衣大食是阿拔斯家族联合波斯贵族一起建立的,故而黑衣大食王国时期,波斯人在如今的花剌子模、呼罗珊等波斯故地就拥有相当的特权。
等到突厥人建立塞尔柱王国,由于突厥人没文化,不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国内除了军事大权外,其他权力几乎都被波斯人把持。
汉军重返西域、再次夺回名义上的统治权后,就发现西域这里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阶级分层,在塞尔柱王朝中后期,土地不可避免地走向兼并与世袭,从公有变为私有。
大量的私有分地被称为“德赫干”,主要集中在波斯人中,属于传统、保守而且顽固的大地主贵族阶层。
少量的私有分地被称为“穆尔克”,也就是中小地主以及自耕农阶层;同时绿教的宗教寺庙也分得许多土地,被称为“瓦克夫”,享有诸多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