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蜂拥而至的匈奴骑兵,琼布没有任何胆怯,反而持刀上马,与敌人展开了对决。
马蹄声轰鸣,双方马战只需一招定胜负。
琼布一向不喜欢用马刀,在敌人拥有甲胄的情况下,唯有斩中脖子,才能一招致命。
反观手斧与铜锤,一旦击中敌人,对方不死也伤。
砰!
眼看旁边有人偷袭,琼布甩出手斧,正中其面门,随后马刀顺势横斩,摸了眼前敌人的脖子。
杀人一气呵成,这是与刘盈多年征战,磨练出来的生死技艺。
孤厥部落的人,当场傻眼,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杀戮的艺术!
“愣着作甚?都他妈一个鼻子两只眼,怕他们不成?随我杀敌!”
琼布怒喝一声,率领着孤厥部落的人,开始展开了反击。
匈奴骑兵数量不多,他们最大的优势是机动性。
琼布则率领手下人且战且退,他心中清楚,大将军找寻孤厥这群人,肯定有其重要原因。
身为一员骁将,他只需要听从大将军的命令,而不用去思考。
尤其是挥舞铜锤与刀剑的时刻,只需要肌肉记忆,便能完成对敌人的斩杀!
琼布浑身浴血,人是血人,马是血马!
匈奴人的先锋骑兵,从未见过如此悍勇的汉人!
“都说汉人心情温顺,如今看来都是谣传!”
“速速去请求援军,这厮率领下,孤厥部落的那群狗,都要变成狼!”
“他妈的,老子就不信,杀不死这个汉人!”
依旧有不信邪的匈奴骑兵,想要上前与琼布生死搏杀,最终无一不倒在铜锤之下,更被敲碎了脑袋。
“来,下一个。”
琼布冷漠地看向众人,无论敌人还是手下,都对其充满了畏惧。
“走!”
琼布再次发号施令,吃准了剩余的匈奴骑兵不敢深追,这才带领残兵败将离开。
——
“右贤王!咱们可是同宗同源,你抓我去见汉军,有何道理?”
“只要放了我,咱们在草原上逍遥快活,汉匈之战与你我无关!”
“好兄弟,你他妈快放了我!”
孤厥被扭断了胳膊,整个人根本无力反抗。
右贤王与孤厥同乘一骑,直奔雁门关而去。
二人虽然同为匈奴人,却相互并不信任。
“孤厥,匈奴人会自相残杀,但汉人却信守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