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不由自主想起那年和温琰跑成渝公路,她长着冻疮的手紧握方向盘,像是把他的心也握住,那种踏实依靠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抬起手里的小马灯,映照腕表,凌晨一两点,他约莫走了二十分钟,两层洋房终于出现在眼前。
主人家突然回来,死沉沉的别墅如被复活。
客厅灯明如昼,佣人们精神抖擞。
“先生,要不要让厨房做宵夜?”
“不用,去给我放热水。”朗华说:“小姐睡了吗?”
“很早就睡下了。”
“她的脚怎么样?”
“请医生来看过,没什么大碍,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
朗华上二楼,轻轻推开温琰的房门,驻足停留片刻,只扫两眼,转身回自己卧室去。
他赤身裸体泡着温水,险些在浴缸里睡着。
深夜听觉灵敏,外面门锁转动,有人未经同意进来了。不但如此,那人似乎还在卧房里翻找东西。
“谁啊?”朗华低哑的声音疲惫清冷。
话音落下,温琰走入浴室。
灯光昏暗,人影绰约。她没有穿鞋,双脚□□,身上套着一件藕色睡裙,像池塘里沉睡初醒的花,迷路来到他面前。
朗华淡淡开口:“大晚上的,到我房里偷东西?”
温琰嘴唇微动,低眉垂眸,走上前,拿起他的烟和打火机,坐到浴缸边:“我只是在找这个。”
朗华歪头打量她,抬起湿漉漉的手,犹豫着,没碰她,只拿回打火机把玩。
“脚好了?”
温琰不语,挪动身子,抬起左腿放进浴缸,踩在他的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