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巷子里传来高跟皮鞋踩在青石路的声音,于是左邻右舍们都知道,陈小姐下班了。
陈小姐在白象街的洋行做打字员,体面,不到三十岁,长得漂亮,不乏男士追求。她独自抚养着秋意,虽谈过几场时髦的恋爱,却似乎并没有结婚嫁人的打算。
温琰缺少母亲陪伴,身边没有亲近的女性,在漫长潦草的童年,这位陈小姐就是对她影响最大的人。
每一天,看着她像月份牌画的仙女,早晨娉娉婷婷地去上班,黄昏娉娉婷婷地回来,带一阵香风,走在幽深的巷子里,好个摩登女郎。
当时的重庆,女人们虽已用惯了廉价质优的洋布洋纱,但款式仍以袄裙为主,如陈小姐这般,一身湘绣滚边的纺绸旗袍,并不多见。
温琰崇拜她,羡慕她,有时也讨厌她。
“天都暗了,你老汉(爸爸)还没回来呀?”陈小姐似笑非笑,歪着头,用手捧捧鬓发,语气是调侃的:“听说他跟一个寡妇好起了,到时候把你丢在这里,你就真的变成孤儿,好造孽哦。”
小温琰紧抿着嘴,脸色难看,一言不发地回自己家去。
秋意拧眉:“妈妈,你不要乱讲话,妹妹不高兴了。”
“她不高兴还是你不高兴?”陈小姐觉得好笑,忍俊不禁:“人家跟你啥关系,又不是你媳妇儿!”
秋意脸红起来,接着也不愿搭理她了。
外面的天渐渐黑透,温琰把屋里的煤油灯点亮,门没关,秋意进来喊她过去吃饭。
温琰正眼也不瞧他:“我要等我爸爸。”
“你不饿吗?”秋意挠挠头:“万一他很晚才回来呢?”
“那我也不去你家,饿死都不得去。”
如果挨得近,秋意一定会捂住她的嘴,不许她说晦气话,可温琰故意离得远远的,不与他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