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上的老师在宣读纪律,下面的周晚溪心脏砰砰直跳。他狠狠闭了闭眼,挥去自己脑子里何辜那令人惊艳的一抬眸,前座传卷子,举了半天没人接,回过头只看见要冒烟的周晚溪,好心道,“同学,你的卷子。”
“噢噢噢。”他慌忙接过,这下整张脸都要红了,用手背贴着脸给自己降温,脸颊肉被他自己蹂躏得不成样子,他这才从牙关里挤出一个气音:“操。”
怎么这男的长这么好看啊!
第一门考语文,他化羞愤为动力,刷刷刷地写到了作文,对着硕大的二选一题目发呆。周晚溪不擅长写抒情故事为主的小说,也不擅长写条分缕析的议论文,这让他发了愁,眼看时间就要不够用,才匆忙下笔写了一个标题。
题目很简单,叫做秋雨。
讲孤身一人的少年在雨天捡一匹逃入城市受伤的小狼崽,一人一狼相依为命,最后狼崽长大,却反将少年咬伤,逃回大自然的故事。
剧情逐渐顺畅,周晚溪用少年的第一人称,在最后写,“我知道他永远是一匹狼,在我看见它在黑夜里绿莹莹的眼神之后。”
“但我不怪他,因为我一看到他,就心生欢喜。”
n城一中的传统是将考试的级前一百名制成榜单贴在教师办公楼的一楼大厅里,放榜那天周晚溪比谁都积极,他在熙攘的人群中准确勾住赵铭的脖子,对方回头见是他,激动地大喊,“溪哥,真有你的!年级第十!”
“那是。”周晚溪神采飞扬,眼神却还往榜上瞄,看到榜三何辜的名字,不着痕迹地挑了下眉,“走,哥请你喝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