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晃动着一杯牛乳,慢条斯理地说:
“只要你为我做一件事,我便不把你带到神的面前。”
李妮妮心中升起危险的预感:“什么事?”
马婷达视线慢慢下移,停在李妮妮被他的披风遮住的脚上。
他喉结剧烈滚动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却说:“你把裤子提起来。”
李妮妮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
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王子要她这么做,但是她没觉得这里有什么冒犯的地方,毕竟夏天谁还不是穿着凉鞋走来走去,露个脚而已。
于是她茫然地拉着裤子,露出了自己的jiojio。
几盏烛光下,那双脚掩去了伤痕带来的瑕疵,苍白又细瘦,更显得犹如玉石细腻。
她脚踝伶仃,骨肉匀停,整只脚都是白的,只有脚趾部分透着一点粉色,指甲……指甲倒是有点长了。
王子压下把她拎过来按着剪指甲的危险想法。
他冷漠地盯着她的脚:“走过来一点。”
李妮妮莫名其妙地朝他走了两步。
王子喉结又动了动:“再走过来一点。”
他们已经离得很近,李妮妮再走一步,就走到了王子面前。
马婷达穿着宽大的白色长袍,小麦色的肌肤像蜜一样在烛光下发光。他黑白分明的眼盯着李妮妮的脚,忽然伸手将李妮妮拽到了他身上。
烛火被风一打,摇晃一下。
李妮妮猝不及防被拉到男人腿上,还没回过神,就见王子抬起了她的脚腕。
他的另一只手,也令人毛骨悚然地握住了她的脚掌。
他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的脚。
就像在烛光下,欣赏什么价值连城的、没有生命的瓷器。
最后甚至把她的脚凑到了自己的鼻尖……似乎想要想要仔细看一看上面一些细小的伤口,或者闻一闻脚上有益菌群的味道。
李妮妮:“!!!!”
她知道世界上有种病叫“恋足癖”,据说南唐后主李煜就有这种病——对,就是那个写“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李煜,据说他的大周后和小周后,都有一双令人目眩神迷的美脚。
但李妮妮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的恋足癖。
恋得还是她这双平平无奇的脚。
她的鸡皮疙瘩一下爬满了整个脊背,还在疯狂往头皮生长。
李妮妮想把脚抽回来,可抱着她的马婷达握得很紧,察觉到她挣扎的动作,还不悦地蹙了一下眉。
“你动什么?”
李妮妮:“……痒。”
王子看了她片刻,终于松开她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