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并非麋家家奴。
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我真做了麋家家奴的话,麋家满门,必然被天下人唾骂,甚至讨伐。”
“哦?”
吕岱一怔,露出疑惑之色。
刘闯这句话里面的信息量,可是非常之大啊。
“其次,我与三娘子,也就是麋家小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可是那麋竺一心想要发达,竟不惜要把三娘子献于刘备。三娘子的年纪,做刘备女儿足以,可是麋竺却不管不问。为此,三娘子曾与麋竺争执,结果却被他绳捆索绑,要送去刘备床上。
我虽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但自家喜爱的女人,又怎能让给别人?
而且,麋竺为绝了三娘子的念头,甚至不惜纵火焚烧里闾,意欲将我害死。此前两个月,羽山贼偷袭朐县,我与叔父拼死而战,哪知道结果却是这样?故而我一怒之下,杀出朐县。”
麋竺对外,只宣称刘闯劫走了麋缳,却没有说过,他准备把麋缳献给刘备。
吕岱眉头一蹙,自言自语道:“人说麋子仲器量恢宏,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一个蝇营狗苟之辈。”
说着话,吕岱脸上露出一抹不屑之色,“不过这样倒也符合他麋子仲商贾出身。”
如果麋竺不是商贾出身,吕岱未必会相信刘闯这番话。
可正是因为麋竺的出身,令吕岱毫不犹豫选择了相信,甚至表示出深深的不齿……
“那公子刚才说,你若为麋家家奴,麋家必遭天下人唾骂,又是什么意思?”
吕岱有些相信刘闯的话了,所以言语中的态度,也变得和善许多,至少愿意听刘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