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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横只用了十里路,就学会了骑马,真正的原因是他扎马步多年,马步马步,倒不是骑马的步法,马步的全称其实是拒马步,是步兵用来对付骑兵冲锋的步法,讲究的是一个稳健。

习练多年,让秦横的下盘稳健、腰力惊人,再加上身体素质的提升以及身体掌控这个特性,学习骑马也不是什么难事。

詹姆越发的觉得秦横有些奇怪,明明是枪术惊人的赏金人,可出场的时候却不着寸缕,解释说是丛林之中穿行把衣服都挂烂了,索性就没穿了。

可衣服都挂烂了,为什么秦横身上的皮肤却那么光滑呢?

身上也没有钱,正常情况下,就算是不要衣服了,也不可能不要钱袋吧?

说不会骑马,一开始的时候确实不像是会骑的样子,硬生生的在马背上扛着,那种姿势骑不了太长时间胯部和屁股就会被磨破,然而没指点几句,秦横就有模有样了,看现在秦横骑马的姿势,绝对是骑了很多年的老手。

难道是骑其她什么练就的经验?

好像也不对。

“哼,你一直是一个人吗?”

“废话,我不是人难道是个鬼?”

“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觉得在旁边没有人的情况下,你可以不用喊我的名字。额旁边有人的情况下,最好也不要喊。”

秦横还是没忍住,怼了詹姆两句。

被很多人誉为金狮子的詹姆,原本就是维斯特洛大陆最高贵的一小撮人之一,换成几年之前他最高傲的时候,就凭秦横这两句话,估计就要打起来。

就算是打不赢,也会喊人过来围殴。

然而现在的詹姆,也只是笑了笑而已。